上海:疫情防控期间,工资怎么发放?

 疫情防控期间,工资怎么发放?

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,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。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,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,企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。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,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。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,可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、轮岗轮休、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。对隔离期结束后,仍需停工治疗的职工,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发放。

嘉定区商事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沈萌艺 律师(韩佳艳 整理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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